属于危险货物,但不是危险化学品的,比如锂电池,托运是否也必须提供SDS(安全数据表)? 2020-07-02 17:43:51   来源:易罐

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危险化学品需要传递SDS。《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三十条规定:“危险货物托运人托运危险化学品的,还应当提交与托运的危险化学品完全一致的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JT/T 617.5规定“8.2.1.4 托运人应将危险货物安全技术说明书(SDS)提供给运输企业”。目前《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管理办法》里面没有提及托运人需要提供SDS(安全数据表)的要求。

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以及《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编写指南》(GB/T 17519-2013),SDS主要是针对化学品的,故运输危险化学品的托运人需要向承运人提交该危险化学品的安全技术说明书。但是对于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一览表中存在的诸如锂电池等属于危险货物但不是危险化学品的可以使用运输条件鉴定书来替代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或者按照JT/T 617.5托运清单的填写要求,明确危险货物的UN编号、危险货物正式运输名称、必要的危险货物安全信息等信息。如遇监管人员要求,再根据情况提供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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