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型汽车国六排放标准实施要延期了!2020年7月30日,重庆市关于印发《关于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其中明确指出轻型汽车国六排放标准颗粒物数量限值生产过渡期截止时间,由2020年7月1日前调整为2021年1月1日前。
2020年7月30日,重庆市关于印发《关于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其中明确指出轻型汽车国六排放标准颗粒物数量限值生产过渡期截止时间,由2020年7月1日前调整为2021年1月1日前。
并且,在重庆市印发的这份通知明确指出,除2019年7月1日已在重庆提前执行国六排放标准的轻型汽油车外,对2020年7月1日前生产、进口的其他国五排放标准轻型汽车,在2021年1月1日前允许在重庆市销售和注册登记。
那么,轻型汽车指的是哪些汽车呢?根据《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GB18352.6-2016),轻型汽车是指最大设计总质量不超过3500kg的M1类、M2类和N1类车辆。其中:
M1类车指包括驾驶员座位在内的,座位数不超过九座的载客汽车。
M2类车指包括驾驶员座位在内座位数超过九座,且最大设计总质量不超过5000kg载客汽车。
N1类车是指最大设计总质量不超过3500kg的载货汽车。
于商用车行业而言,也就是说,N1类小、微卡柴油车型将在重庆地区迎来重大利好。整体而言,2020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从整个汽车行业来看,部分车企及零配件企业生产、试验以及国六车辆的认证及公告申报被迫延缓,很难在短时间快速完成国五国六的切换。
此次各地进一步落实国六轻型车延期工作,不仅让众多车企松了一口气,于我们用户而言,在国六正式全面实施之前,国五车型的价格往往更友好,对一些有小卡、微卡采购需求的用户而言,这段时间不失为一个好时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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