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了!山东济南柴油货车限行政策已出 2020-08-01 18:23:54 来源:易罐
2020年9月1日起至2025年8月31日,山东济南明确低于国四标准的柴油货车限制通行范围。同时,还要求在年底前完成所有国五柴油车加装OBD系统。1、禁止驶入G35济广高速公路济南段、G3京台高速公路济南段、G2001绕城高速公路南线、G2京沪高速公路济南段以内区域(不含上述道路)及长清区的城市建成区内通行。2、禁止驶入莱芜区大桥路(含,汶河大道至龙潭大街段)以西、龙潭大街(含,大桥路至嬴牟大街段)以南、嬴牟大街(含,龙潭大街至北坦路段)以南、北坦路(含,嬴牟大街至凤城大街段)以东、凤城大街(含,北坦路至胜利路段)以北、胜利路(含,凤城大街至汶河大道段)以东、汶河大道(不含,胜利路至大桥路段)以北区域,以及长勺路(嬴牟大街至胜利路段)通行。3、禁止低于国Ⅳ排放标准的最大总质量大于12000KG的重型柴油货车驶入钢城区钢都大街(含)以南、新兴路(含)以西、府前大街(含)以北、永兴路(含)以东区域通行。需要注意的是,交通部门对第一条、第二条限行车辆不予办理禁止通行区域通行证备案,已办理通行证备案的自2020年9月1日起停止使用。近日,济南市生态环境局、济南市公安局等7个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加快推进重型柴油货车远程排放管理车载终端安装及联网工作的通知》,要求年底前所有的国五重型柴油货车都要加装车载终端并与市生态环境部门联网。自文件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前,车载终端安装均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给予支付,自2021年1月1日起,全部费用由车辆所有人自行承担。据悉,今年年底前,山东要完成17.9万辆老旧柴油车治理任务。由于所剩时间不多了,各省市都在加快淘汰进程,济南也不例外。所以相关车主们还是要做好准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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