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浙江温岭的槽罐车发生爆炸,让整个危险品行业迎来了自检自查的高潮,同时有关部门也开始严格筛查危险品运输车的安全问题。
但近期就有人顶风作案,两名司机在没有危险品运输资质、没有任何安全防护措施的情况下,使用普通货车来运输危险品。如今,上海市宝山区检察院以危险驾驶罪对两名非法运输危险化学品的司机提起公诉。
据悉,2019年5月份时,上海市有关部门对辖区内仓库进行联合执法时,发现有两辆普通货车正在卸载碳化钙(电石)。经查,这两辆货车都没有运输危化品的资质,驾驶员也没有受过严格的安全培训,更没有申请、报备车辆的运输路线。司机周某和蔚某分别使用普通货车装载24.02吨、23.84吨电石,将这批电石自内蒙古运输至上海。
据了解,电石是是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的危险化学品,遇水则会放出易燃气体,会对皮肤、眼睛等产生刺激和危害。运输电石的车辆必须要配备相应品种及数量的消防器材以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车辆排气管须有阻火装置;运输过程中要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运输途中应防曝晒、雨淋,防高温;中途停留时应远离火种、热源;运输用车须干燥,并有良好的防雨设施。
而司机周某和蔚某,适用普通货车运输电石,并在运输途中仅用篷布遮盖。如果遇到雨天或者潮湿天气,极易引发爆炸事故。
据悉,司机周某是在某找货APP上接的单,由于开的运费价格比较高,周某便欣然前往。但在装货时,货主要求周某一定要将货物盖严实,并且不能淋雨。周某看到货物上有危险品标志后,也佯装不知。
据周某表示,当时自己只是想那一笔运费。事后周某得知车内装的电石是碳化钙,一旦遇水就会发生爆炸,心里一阵后怕。而司机蔚某则是收到车主姚某的指示,去化工厂装货。
上海市宝山区检察院审查后认为:周某、蔚某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以危险驾驶罪对两人提起公诉。法院采纳公诉机关全部指控意见和量刑建议,判处周某拘役二个月,缓刑二个月,并处罚金20000元;判处蔚某拘役一个月,缓刑二个月,并处罚金3000千元。
易罐
安全易用的罐车运输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