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车司机拉了一车蔬菜,由于货物超高,绿通不免费需要缴纳1560元过路费。货主答应支付额外运费后却迟迟不给钱。货车司机一气之下连夜将车带菜拉走,货主急追40公里!
日前,河南省高速交警总队九支队指挥室接到报警,一女子在电话里表示自己的蔬菜被一辆吉A牌照的大货车拉走了,她本人已在京港澳高速鹤壁服务区内将车辆拦截,希望民警赶紧来处理。等辖区高速民警达到现场后,了解到女货主已经一路开车急追40公里了。
据现场了解,报警女子是货主,日前与大货车司机刘某达成协议,从吉林拉蔬菜到新乡给运费4000元。但由于车上装的蔬菜超高,按照规定不能按照绿通免通行费。因此,货车司机刘某缴纳了1560元过路费。当时,货主也答应刘某会支付这额外的运费。
可是货主在批发市场卖了一天的货,始终没将这笔钱支付给货车司机,如果按照先前约定的4000元运费结算,司机刘某这趟不但不挣钱,还要亏不少。刘某越想越生气,于是晚上连夜将没卖完的蔬菜拉走了。
货主在知道货物被司机拉走以后,也紧跟其后,大约行驶40公里后在鹤壁服务区将司机拦截并报警。
在了解事情全部经过以后,民警对货车司机刘某表示,额外的过路费是因为他自己超限造成的,与货主没有关系,应当自己承担后果;而且将别人的货物私自拉走也是违法行为。随后,货主认为刘某跑运输也不容易,主动给司机结算了额外的1560元过路费。
整件事情看下来,不解的是,明明是此前货主已经答应付这部分过路费,后来民警把过错全部归咎给货车司机,到最后倒成了“货主认为刘某跑运输也不容易,主动支付了这笔钱”,当了一把好人……
此外,这位卡友兄弟的做法确实欠考虑。但是货主拖着不给钱,谁又能保障我们货车司机的利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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