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17日,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印发特急明电《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国高速公路入口称重检测工作的通知》,具体内容如下:
据发文的事项通知第二条明确规定,考虑到称重检测设施(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可能出现一定的误差,对于货车称重检测结果不大于认定标准105%(即超载部分未超过认定标准5%)的,暂按未超限超载处理。
政策下来将近一年,地方高速收费站执行情况却难以统一,一起来听听卡友实际跑下来的具体情况到底如何!
今年7月份,不少卡友反映称,四川,重庆,陕西,湖北,江西,江苏,青海,根本没有遇到超载5%以内按未超限超载处理的情况,超载50公斤都不允许上高速。
据部分河南卡友反应,河南超载5%以内允许上高速,但却要登记视为超限超载,登记次数达到三次并且违法没有处理,会被记录到黑名单,也就无法在省内高速上道路行驶。
超一吨罚款10000元?
广西严查货车超载超限
而近日,有卡友向小宝反映,广西平南贴出通知:自2020年11月21日起,超载运输车辆凡是进入平南县各高速入口的,超载一吨(包括一吨内)一律按一万元处罚,超载二吨以上的(含二吨)一律按二万元处罚,最高罚款不超三万元整。
有卡友甚至贴出罚单,罚单具体内容:该车车型为货车,车辆轴数6轴,经检测,该车车货总重为49.800吨,车货总重已超过限值0.800吨,属于违法超限运输,罚款一万元。
卡友提供罚单截图
该卡友表示,此前广西一直按照交通部下发的规定,超载不到5%允许上高速。但最近不知为何突然开始罚款?这一罚还直接罚一万元,很多卡友都不知情,上高速就被罚款!
卡友口述截图
交通部发文明确规定超过载重上限5%以内按未超限超载处理,现在一言不合就罚款?还不提前通知?如此不人性化的行为真的合适吗?罚款能真正解决问题吗?!
在此,也提醒近期要途径广西的卡友,一定要合法装载,切入超载超限,毕竟超一点儿都要被罚款1万元!1个月的收入可就没了,大家要小心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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