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格做好疫情防控有序推进企业复工,保障企业货物运输,根据《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防控疫情、人人有责”十项措施的通告》,杭州市实行“物流一证通”。从2月13日起,杭州市推出“疫情防控和有序复工货车专用通行证”,经批准复工的企业可自行在线申报,通过审核后,将产生电子通行证。
持有疫情防控和有序复工货车专用电子通行证的货车,在杭州市域范围内实行高速公路出口单向查验,在车上人员测温或验证杭州健康码后快速放行,在全市域内其他所有道路检查点查验后优先通行,不得采取阻碍物流畅通的措施,更不得对货运车辆进行阻碍或劝返。
希望各复工企业积极支持配合(特别提醒:企业经属地政府批准同意复工后才能申请,仅限浙A号牌货运车辆)。
第1步:
方式1:打开支付宝、钉钉、微信或者具有扫码功能的网页浏览器扫描下方二维码。
方式2:登入杭州交警微信公众号、微服务、电子通行证、杭州市疫情防控和有序复工货车专用通行证专栏。
第2步:
填写申请表。
第3步:
签订承诺书。
第4步:
生成杭州市疫情防控和有序复工货车专用通行证,可截屏保存或下载打印。
第5步:
在通过杭州市各类疫情防控检查点时,驾驶人应主动出示电子通行证图片或纸制打印件。
一、哪些企业可以申请?
答:经属地政府批准同意复工的企业,可以在线申领。
二、哪些车辆可以申请?
答:仅限于浙A号牌的货运车辆。
三、如何申领?
答:申请人可打开支付宝、钉钉、微信或者具有扫码功能的网页浏览器扫描二维码或登入杭州交警微信公众号后,便可在线申领。
四、非浙A货车怎么办?
答:跨省运输的非浙A货车,可向交通运输部门申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物资和人员运输车辆通行证”;省内跨地市运输的非浙A货车,可向复工企业所在地的行业主管部门申请公安部门核发的“浙江省疫情防控车辆专用通行证”。
未持有以上通行证的普通货车,只要通过体温检测和人车核录后,可正常通过各类疫情防控检查点。
五、通行证的使用期限?
答:仅限于疫情防控期间使用。
六、通行证如何使用?
答:在遇到各类疫情防控检查时,持证车辆驾驶人应主动出示专用通行证截屏照片或纸制打印件。
七、咨询电话
如果您在办理遇到问题,可咨询杭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咨询电话:0571-85060320或0571-87282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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