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交通运输部官网公布2019年交通运输部第17号令、18号令、19号令、20号令,分别对《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等规章进行修改的决定。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修改的内容,基本与取消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双证”有关。为落实取消“双证”,《货运规定》专门增加了一条作为第十四条:“使用总质量4500千克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从事普通货运经营的,无需按照本规定申请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道路运输证》。”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双证”取消文件出台已有许久,此次再次明确,司机朋友们如遇还需办理的地区,可直接用最新文件反驳。
《规定》中表明,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员,由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未取得相应从业资格证件,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活动的;(二)使用失效、伪造、变造的从业资格证件,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活动的;(三)超越从业资格证件核定范围,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活动的。也就是说,一旦不具有危险货物运输资质的司机,进行了危险货物运输,最低将被罚款5万,最高10万封顶。小编提醒各位司机朋友们,接受托运货物的时候要特别小心,注意分辨货物是否是危险品货物,谨防中招!!!曾经就有司机朋友因为拉了豆粕(俗称油饼)被罚款,因为豆粕属于4类危险品。
2月25日,一货车运输12个50KG、20个15KG和21个5KG的煤气瓶被查,司机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押运员的从业资格证为假证,被罚2万;
今年5月,一货车在车厢内加装了一个储油罐和加油仪器,驾驶员无法出示该车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许可或其他有效证明,被罚3万。
这些还属于比较常见,大家都知道的危险货物,司机被罚也不冤,怕就怕不知情,就拉了一车危险货物。用普通货车来运输危险货物,对货主来说运费可以省下不少,但对司机来说却是有百害而无一利。
此前就出过这样的事情,一个司机朋友拉危险货物手指被腐蚀,手术费需要7、8万,结果货主却跑了。作为货运行业中最弱势的一个群体,货车司机总是会直面各种危险、不良货主,人心险恶。因此,卡友需要了解更多,知道什么能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