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眼间,就到了2021年的最后一个月
12月货运行业又有哪些新规呢?
各地又出台了怎样的政策
以下几个与卡友息息相关
小编已为大家整理如下:
杭州:11种交通违法行为首次可免罚从2021年12月1日起,杭州交警将在原有的轻微违法“优驾容错2.0”管理措施基础上,调整和扩大轻微违法首次警告的范围:
机动车有11种违法行为之一,连续3个月以上在杭州市范围内无该违法记录的,对该首次违法口头警告教育,消除违法行为后放行,不予处罚:
1、未按导向车道行驶,但未影响相关车道内车辆正常行驶的;
2、违反车道分隔禁止标线,但未影响相关车道内车辆正常行驶的;
3、驾驶证超过有效期一年内仍驾驶机动车的,但不得继续驾驶车辆;
4、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未按规定粘贴实习标志;
5、机动车喷涂、粘贴标识或者车身广告影响安全驾驶;
6、未按规定喷涂放大的牌号的;
7、驾驶室放置物品妨碍安全;
8、在车门、车厢没有关好时行车;
9、违反交替通行规定;
10、机动车停车越线;
11、驾驶机动车(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除外)超速未达20%的
太原:调整货车通行管控措施(一)在市区核心区域路段,全天禁止重中型载货车、低速货车、三轮汽车、拖拉机、农用机械车通行,每日7:00至21:00,除轻、微型封闭式货车和纯电动轻、微型新能源货车外,禁止其它轻、微型载货车通行。
(二)对原设置的8条城市配送车辆的通行通道,进行进一步的优化、调整,在“许坦东街通道”增加了太榆路(许坦东街至晋中交界段)货运通道,为国际货运航线提供道路交通运输保障。
(三)解除对纯电动轻型、微型新能源货车(新能源车辆号牌)的限制措施,可全天在市区道路通行。
株洲:重点时段禁大件货物运输为加强大件货物运输交通安全管理,株洲支队决定实施《关于实施株洲高速公路大件货物运输车辆管理措施的通告》,从2021年12月1日起实施。
下列重点时段禁止大件货物运输车辆进入株洲辖区各高速公路收费站:
法定节假日前12小时和法定节假日期间;
重大任务、恶劣天气等情况实行交通管制期间;
每年5月至9月份的19时至次日05时、10月份至次年4月份的18时至次日06时。
北京:“京6B”汽柴油标准实施根据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召开的移动源污染防治新闻发布会得知:自今年12月1日起,北京市将执行“京6B”汽柴油两项地方标准,国三汽油车淘汰补助政策也将于2021年年底到期。
据悉,与现有“京6”油品相比,使用“京6B”油品柴油车颗粒物排放可下降20%,氮氧化物下降10%。
广州:全天24小时限制高污染汽车在全市通行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广州市公安局、广州市交通运输局发布关于在全市限制高污染汽车通行的通告,表示:12月1日起,全天24小时限制高污染汽车在全市通行。
具体内容如下:
1、全天24小时禁止国I以下排放标准的装用点燃式发动机汽车和国III以下排放标准的装用压燃式发动机汽车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通行(以下不包含本数)。
2、行经本市行政区域内以下道路,且不行经本市行政区域其他道路的过境车辆,不受本通告第一条规定的限制:
G4W2许广高速公路(原北二环高速公路以北段)、G1501广州绕城高速公路(原西二环高速公路、北二环高速公路、东二环高速公路)、G4京港澳高速公路(原京珠高速公路、北二环高速公路、广深高速公路火村以东段)、G4W广澳高速公路(原东二环高速公路、广珠北线、广珠东线)、G35济广高速公路(原广惠高速公路)、G15沈海高速公路(原广深高速公路火村以东段)、G9411莞佛高速公路(原虎门高速公路)、S105南沙港快速路(原南沙港快速路细沥立交以南段)、S302鱼黄支线(原南沙港快速路鱼黄支线)。
郑州:货车通行、限行有新规11月29日,郑州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城管局、市城建局联合发布《关于市区道路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今年12月1日起试行。
对国四及以上排放标准载货汽车的限制:
北四环路(大河路,不含本路)以南、东四环路(含本路)以西、南四环路(含本路)以北、西四环路(含本路)以东区域内(区域内连霍高速不限行),国四及以上排放标准的各类载货汽车(运输危险品、渣土、混凝土、建筑物料、装饰建材物料、散装水泥、砂石的货车和悬挂新能源专用号牌的纯电动微型货车、悬挂新能源专用号牌的纯电动轻型货车、轻型多用途货车、微型厢式货车、微型封闭式货车、轻型非载货专项作业车除 外)、挂车、牵引车、专项作业车每天6时至22时禁止驶入。
对国三排放标准的柴油车(客、货)的限制:
北四环路(大河路,不含本路)以南、东四环路(含本路)以西、南四环路(含本路)以北、西四环路(含本路)以东区域内(区域内连霍高速不限行),国三排放标准的柴油车(客、货)、未安装污染控制装置或者污染控制装置不符合要求且不能达标排放的柴油车(客、货),低速货车、三轮汽车、拖拉机和运输危险品、渣土、混凝土、建筑物料、装饰建材物料、散装水泥、砂石的货车全天24小时禁止驶入。
湖南:部分路段中重型货车禁止超车!11月30日,湖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通报了全省高速公路中重型货车禁止超车路段相关情况:
依据《湖南省高速公路实施中重型货车靠右通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中重型货车在交通标志和标线禁止超车的路段,禁止占用左侧车道通行。
截至2021年1月1日,全省高速公路禁止中重型货车超车的路段共49处:
其中G4京港澳高速12处(郴州段4处、衡阳段3处、岳阳段2处、长沙段1处、株洲段1处、湘潭段1处);G60沪昆高速11处(怀化段5处、湘潭段2处、邵阳段2处、株洲段1处、娄底段1处);G56杭瑞高速9处(怀化段5处、湘西段3处、常德段1处);
G55二广高速8处(永州段4处、邵阳段2处、娄底段2处);
G65包茂高速湘西段3处;G72泉南高速衡阳段2处;
G0421许广衡阳段2处;
G5513长张高速益阳段1处;
S70娄新高速娄底段1处。
2021年12月1日起,在该路段中重型货车违法占用左侧车道的,高速交警将严格依法查处。
可以看出,以上政策大多涉及到了货车禁限行,这给卡友拉活儿造成了很多不便。然而随着冬季污染防控力度的加大,此后出台禁限行政策的地区只会越来越多,因此卡友们要做好一定的心理准备,并时刻关注当地政策变化,以便更好地上路拉活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