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东营港经济开发区道路交通管理,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东营港化工产业园封闭管理诚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东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决定自2022年1月1日起启用东营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固定测速电子抓拍设备、固定交通违法电子抓拍设备、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违反禁令标志抓拍设备。现通告如下:
一、固定测速电子抓拍设备1处
海港路与海滨路路口东侧1000米处限速60公里/小时
二、固定道路交通违法电子抓拍设备8处
将对违反规定停车、逆行、压线、不系安全带、不按交通信号灯行驶、不按车道行驶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
1、桩呈路与G340路口至黄河故道大桥东侧路段
2、港北一路与德顺路路口北侧100米处
3、港北一路与东港路路口东侧300米处
4、港北三路与港西一路路口南侧200米处
6、港北二路与港西一路路口西侧200米处
7、港西二路与海祥路路口西侧200米处
8、港北一路与港东五路路口南侧200米处
三、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违反禁令标志电子抓拍设备3处
以下区域(路段)禁止危险化学品运输通行,违者将依法进行抓拍。
1、港西二路(港北三路至观海路)
2、海滨路 (港城路至海港路)
3、港西六路【规划】(港城路至海港路)
请广大机动车驾驶员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安全驾驶、文明出行,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畅通、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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