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对国三及以下标准柴油货车限行
为加强桂林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切实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提升人居环境。决定对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实行限行管制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管制车辆:本市籍号牌和非本市籍号牌的国三(含)及以下排放标准的柴油货车。
二、管制时间:全天24小时。
三、管制范围和措施:环城南三路-环城南二路-环城南一路-东二环路-北辰立交桥-中山北路-北极广场-环城北一路-环城西二路-环城西一路-沙河立交桥一线(不含)以内的市区道路禁止国三(含)及以下排放标准的柴油货车通行。
四、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工程救险车辆等特种车辆,不受限制。
违反本通告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本通告有效期5年,拟于2019年10月1日起实施,2014年11月26日起实施的《关于桂林市逐步限制高污染汽车通行的通告》同时废止。
常德城区货车限行区域再扩大
10月10日起 常德地区货车限行区域扩大
从10月10日起,常德将扩大市城区货运车辆限行区域,以更好地保护和改善城市交通环境。
调整后的江北城区限行区域为:双拥路(不含)—常德大道(双拥路至洞庭大道段,不含)—洞庭大道(常德大道至太阳大道段,不含)—太阳大道(洞庭大道至阳山大道段,不含)—阳山大道(太阳大道至常德大道段,不含)—常德大道(阳山大道至丹溪路段,不含)—丹溪路(常德大道至沅安路段,不含)—高泗路(丹溪路至双拥路段,含)—桃花源路辅道(高泗路至沅江段,含)—沅江的合围区域。
江南城区限行区域为:金霞大道(不含)以北的合围区域和善卷路(金霞大道至杨家港路段,含)。货运车辆,包括各类载货汽车、挂车、工程车、专项作业车、拖拉机、机动三轮车等,在未取得通行证的情况下,禁止每日7时至20时内在上述限制区域内通行。
与生产、生活相关的货运车辆确需在限行时间、限行区域内通行的,经市交警部门审核办理通行证件后,允许在指定时间和路线内通行。另外,外地货车需要进城的,驾驶人可直接到市政务中心办理临时通行证。
武汉军运会期间货车/危险品运输车限行
近日,第七届世界军人运动会期间武汉市临时交通管理措施出台。该措施决定,从10月15日0时起,至10月28日24时,对货车、危化品运输车、外埠机动车通行区域和通行时间作出相应限制。
武汉市行政区域内,全天禁止剧毒危化品运输车辆通行;每日7时至22时,禁止其他危化品运输车辆通行;三环线以内的区域(含三环线)以及其他指定道路,全天禁止载货汽车通行。
G4201武汉市绕城高速公路(由G42沪蓉高速东西湖互通至横店互通、G42沪蓉高速/G70福银高速共线段横店互通至新集互通、G70福银高速新集互通至豹澥互通、G50沪渝高速豹澥互通至武汉南互通、G4京港澳高速/G50沪渝高速共线段武汉南互通至武汉西互通、G4京港澳高速武汉西互通至东西湖互通所合围组成的道路圈)以内的区域(不含武汉市绕城高速公路),全天禁止外埠机动车通行,外埠长途客车、外埠旅游客车除外。
每日7时至22时,“军运会专用道”只允许持军运会执委会核发的“军运会专用车辆通行证”的车辆通行。
上述措施自2019年10月15日0时起实施,至2019年10月28日24时止。
南京国三及以下柴油货车限行
为改善城市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心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江苏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省、市《打赢蓝天保卫战行动计划》的相关要求,南京市政府决定对高排放机动车实施限制通行措施,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高排放机动车是指国一及以下排放标准的汽油车、国二及以下排放标准的柴油车、国三排放标准的柴油货车(含专项作业车)。上述车辆包含本市籍和外市籍号牌的汽车。
二、自2019年10月15日起,在绕城高速公路G2503(即原绕越高速,不含本道路)合围区域内,每日7时至24时禁止高排放机动车通行。
三、对违反本通告规定在禁止行驶的区域、时段行驶的高排放机动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据《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八十九条及《江苏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按照违反禁令标志依法予以处罚。
宁波对国三柴油货车限行
11月1日起,宁波对国三柴油货车限行
为打赢蓝天保卫战,浙江北仑区决定对部分区域国Ⅲ及以下柴油货车采取禁止通行的交通管制措施。
禁止通行车辆
国Ⅲ及以下柴油货车
因工程抢险、重大民生问题等必须驶入禁止通行区域的,应当取得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同意,并按照指定的时间、路线通行。
禁止通行区域及禁止通行时间
第一阶段禁行区域:自2019年11月1日起,由“进港路—珠江路—泰山路—通山连接线—329国道—钱塘江路—泰山西路—凤洋一路—恒山西路—松花江路—进港中路”围合而成的区域,全时段禁止国Ⅲ及以下柴油货车通行。
上述区域包括“钱塘江路—泰山西路—凤洋一路—恒山西路—松花江路—进港中路”沿线道路,但不包括“珠江路—泰山路—通山连接线—329国道” 沿线道路和大碶疏港高速公路。
第二阶段禁行区域:自2020年5月1日起,由“进港路—珠江路—泰山路—通山连接线—329国道—钱塘江路—泰山西路—松花江路—进港中路”构成的封闭区域(包括环线道路和大碶疏港高速公路)全时段禁止国Ⅲ及以下柴油货车通行。
特别注意:北仑区实施的国Ⅲ及以下柴油货车禁行对在本区行驶的外地车辆同等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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