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6月21日下午,井研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城区开展夏季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行动。14时38分许,执勤民警在巡查过程中发现一辆电动四轮车行驶缓慢,疑似装载过重。随后,民警依法将车拦停例行检查。当打开车厢时,民警震惊地发现该车副驾驶和后排座椅竟然装满了煤气罐。
经检查,该车共装载了9个煤气罐。这些煤气罐没有采取任何安全防护措施,一旦发生泄漏或碰撞,后果不堪设想。
经询问,该车驾驶人李某某承认,他因为贪图省事和谋取更多利润,心存侥幸地选择了非法运输煤气罐。民警对李某某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依法对该无牌电动四轮车进行了扣留。
公安交警部门依法对李某某准驾不符的违法行为处罚款一千元,并处行政拘留三日,同时对其驾驶证记9分。并将李某某涉嫌非法运输危险物质的违法行为移送治安管理部门作进一步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