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营境内高速公路部分路段启用电子抓拍设备的公告
为加强东营境内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东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决定自2018年1月2日起,对东营境内高速公路部分路段启用电子抓拍设备,适时抓拍机动车超速行驶、低速行驶、违法占道、违法停车、倒车、逆行、违反禁行(限行)规定、不系安全带等交通违法行为,录入交通违法查询系统,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规定进行处罚。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安全驾驶,文明出行,自觉营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安全秩序。
附:东营境内高速公路限速抓拍设备安装位置
1、东营服务区和利津服务区匝道口处限速40km/h,启用匝道违法抓拍设备四处。
2、荣乌高速G18 441km+200m处、荣乌高速G18 528km+300m处,长深高速 G25 1393km处,疏港高速S7201 53km处,东吕高速G2516 30km+750m处,启用“两客一危”车辆违反禁行(限行)规定抓拍设备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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